离职谈判的力量——下意识否认
我没有去
员工A希望参加7月6-8日的销售大会。但是这个部门只有三个人,两个人已经去参会了,如果A再去的话,部门就没有人值班了。所以A请了三天病假,然后去参会了。
是的,是请了病假之后,去参会了。
过了两周,领导通过朋友圈发现了这件事。当领导去找A谈话时,A说:我没有去呀,我就是休了三天病假,哪儿也没去,就在家休病假呢。
这个解释让领导很难堪,所以领导把这件事上交给了CEO。如此以来,事件的走向,就只能是严重违纪解除了。
A为什么会否认自己去了呢?
这不是我
员工B在公司任职21年。有一天B把流水线上的化妆品拿回了家。不巧的是,这一行为被车间里的监控拍到了。
监察部找B谈话,播放录像时,B说:这不是我。
关键是当时的B没有戴口罩。
这个解释让监察部门很尴尬。
做了错事的人,在做错事的时候,内心里是知道事件本身是错误的。所以在做了之后,心理上会建立起一个防御机制。一旦进入到别人询问的模式,就会产生应激反应,自然而然会做出下意识否认行为。
这一种行为,是非理性的,也会产生很多恶果。
比如以上两个事件,都将事件推向了公司不得不以员工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而做出了单方解除的决定。
下意识否认
下意识否认,是“防御机制”的后果:不是没有问题,而是不愿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因而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否认的沙中。
下意识否认会产生以下恶果:
1、它会凿实第一次违纪的故意性
比如事件一,当A说我没有去时,这一解释本身就印证了,她是明明知道她不应该去的。
而事件二,当B说这不是我时,就说明了她拿走化妆品是出于侵占的目的。
2、它会使你失去最好的解释机会
如果事件一中,A不是下意识地进行了否认,而是表达出,自己特别向往这次销售大会,没有经受住大会的诱惑力,而且愿意把三天病假待遇退还的话,事件也许会是另一种结果。
如果事件二中,B有真实的其它原因,比如自己拿走的是废弃物,或者拿走的价值汇总来说,并不大,自己愿意进行退赔等,也许事件会是另一个方向。
但是下意识地否认之后,你将失去所有的合理解释机会,同时也会失去公司对你谅解的可能性。
3、它会升级错误
错误本身,与对错误的态度,哪一个更重要?
当领导来找员工印证错误时,往往已经做出了事件本身是否客观存在的预先判断。这个印证的过程,不过是想看到一个态度而已。
顽抗到底与坦诚认错,有时候会影响事件的处理方向。
如以上两个事件,员工的行为,都让领导特别尴尬,领导唯一能做的,就是上交争议,交由更高级别的领导来处理;或者直接做出违纪解除的决定。
4、它会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下意识否认之后,会产生围观效应。其它员工,都会围观事件,看公司如何处理此类事件。甚至会借由该事件来评估公司的底限。
这样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管理效果,这同样也把公司逼到了,不得不严重违纪解除的境地。
5、它会把事件推向极端化处理
很多时候,公司在印证错误时,未必就有解除的心思。但是下意识否认的行为,会把公司推向到不得不违纪解除的境地,从而使事件朝着极端化的方向推进。
我拾金不昧
员工去泰国旅游,去便利店购物时,发现一遗失钱包,遂放入了自己的包中。后来泰国警方介入,员工予以了返还。
员工回国之后,HR询问事件过程,员工说是自己主动把钱包给的警方,是拾金不昧的行为,应该受到公司的表扬。
明明是想拾金昧下,结果在询问时,却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拾金不昧。这底气是从哪儿来的呀?
HR问我,可否辞退员工?我说没有核心证据(监控),辞退员工是有风险的。
HR问我:如果你是HR,你会否辞退该员工?
我思考了一下,说:如果我是HR,我会辞退该员工。因为我觉得员工目前的状况,已经到了无法再管理的程度了。
HR很开心,说我们终于找到共同点了。
幸运的是,这位HR对监控的追求始终不息,在案件开庭之前,取到了该监控。最终仲裁以员工败诉而告终。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员工回来之后,坦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员工又是一位十年工龄的老员工,这种情形下,事件的走向,会否是另一种方向呢?我想起码,还是有自愿辞职的可能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