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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手机定位考勤,员工能否说不?

文章来源:桂彬说“法”作者:洪桂彬时间:2016-06-05 21:25:45浏览量:2027
摘要:虽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定位信息目的是完善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公司甚至可以承诺手机定位信息不用作他途,但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以及定位信息可能会被滥用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该种考勤管理方式应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

  “互联网+”时代,基础的人事管理工具也在升级!考勤已从门禁刷卡过渡到WiFi考勤,如果手机没有wifi,还可执行手机定位,人们不禁要问,手机考勤特别是手机定位考勤是否侵犯了劳动者的隐私权?

1、什么个人隐私(也称公民个人信息)?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及商业利益驱动的双重作用下,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犯现象时有发生。《刑法修正案(七)》为此增设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三个具体罪名”。但《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中国也未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参考日本2003年颁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中的个人信息,是指根据包含在该信息之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其他记录,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一般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公民个人信息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主观上不希望他人知晓,二是具有法律保护价值的,三是一旦泄露即可能导致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侵害。

2、手机定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吗?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对象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手机定位分为卫星定位和基站定位。通过对手机号码进行定位,定位人能够知道被定为人的大概位置,而且这个位置可能是变化的。手机定位是电信业务中非常特殊的一种业务,这种业务的办理有严格的要求。如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有一项“单位通”手机定位业务,需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才能办理。在这种业务中,单位可以对员工的位置实现手机定位,从而查询到机主所处的大概方位,但这种业务只面向单位,并且是单位对个人的单向定位。

  因此,手机定位信息与公民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显然是公民不希望一般人知晓的,如果被侵害必然造成对公民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应属于公民动态个人信息范畴。2011年,北京曾出现首例因提供非法手机定位被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的判决,四位被告人均被判处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可以佐证手机定位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范畴。

3、要求员工提供手机定位信息是否侵犯隐私权?

  虽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定位信息目的是完善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公司甚至可以承诺手机定位信息不用作他途,但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以及定位信息可能会被滥用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该种考勤管理方式应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如果在员工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要求员工安装考勤软件,但定位功能未向员工披露),此时毫无疑问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

  即使员工接受了定位考勤,用人单位也不得滥用权利,一般而言手机定位功能仅限于上班8小时,员工下班以后有权关闭定位功能,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推进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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