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重回职场 职位降级工资减半合法吗?
身为连锁培训机构的中层干部,罗静(化名)休完4个月产假后,准备大展身手,攀登职业生涯新高峰,不料却收到公司通知,职位降了一个等级,由中干沦为干事,薪水自然也减半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罗静应聘学管主任,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经营需要、机构调整、资产变动、及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身体状况,经书面通知调动乙方岗位、地点。
罗静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她出色的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一致认可。当孩子意外降临,罗静陷入职场女性生育困惑中:要孩子事业受阻,要晋升愧对家庭。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决定勇敢生娃,然后全力以赴拼工作。
生育孩子期间,罗静担心公司人事变动,影响自己未来的发展,果不出所料,产假即将结束,公司通知她调岗决定,表态是为了她身体状况考虑。
罗静认为,调岗理由乍听起来天衣无缝,实际上调岗是手段,降薪才是目的。调岗和待遇并不矛盾,可以另外找人顶替职位,待遇不降,否则是违反合同。
公司却置之不理,罗静感到莫名其妙,一怒之下将老东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罗静胜诉,用人单位补偿675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休完产假原有岗位有人替代 能否调岗减薪?
对于自己的较真,“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权益”罗静声称。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休完产假后,原有职位已有人替代,能否调岗减薪呢?
依据合同约定和女职工身体状况 可以征得员工同意调岗
《劳动合同法》要求,若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或者义务发展需要,妥善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岗位。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明确告知且征得劳动者同意,才能实施调岗权。
女职工休完产假后,原有职位已有人替代,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考虑哺乳期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可征得女职工同意后,实行调岗权,为其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哺乳期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尽管调岗后薪酬会随之浮动,但为了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明文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哺乳期女职工薪酬待遇。
哺乳期依法调岗可以 降薪绝对不行!
一言以蔽之,职场女性休完产假后,若劳动合同附有明确调岗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实施调岗权,但必须征得女职工同意,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且不得降低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