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两者的优劣势对比:
团体意外险的优劣势:
A.保障对象为员工自身,而非雇主责任。不能代替公司对员工应尽的经济赔偿责任。
B.承担员工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的死亡、伤残。
C.提供24小时保障,不论是否为工作时间。
D.实名投保,后期员工的变更需及时告知保险人出具批单,人员更替繁琐。
雇主责任险的优劣势:
A.保障对象为雇主,而非员工自身,可以有效保障雇主的经济赔偿责任。
B.除了死亡、伤残以外,还可以赔付误工费、诉讼费等、紧急运输费用,及保障职业病责任。
C.保障员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责任。
D.达到一定人数规模可以不记名投保,员工更替无需向保险人告知,方便后期人员变更操作。
E.因保障全面,保险费率相较于意外险稍高。
以下为详细内容:
雇主责任险属于责任险,保险标的是责任;而团体意外险则保的是员工的人身安全,属于意外险。
举个例子:一个工人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花去住院费两万元。造成了残疾,要赔偿五万元。和单位达不成协议,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单位要赔偿七万元。承担诉讼费2000元。
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么如果在保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费用72000元。
如果是意外险,那么单位就要赔偿职工7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残疾金5万元(如果是一级残疾意外伤害保额五万的话)。另外团体意外险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雇主责任险条款暂未这一条纳入雇主责任范围,故企业主投保时要注意将责任扩展到24小时。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上下班期间或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团体意外险一般是保障全天24小时。
雇主责任险中的误工费和团体意外险的津贴(合同约定时可选择)。
雇主责任险中的误工费一般是100元一天,3天免赔,最长不超过180天(合同约定)。工人丧失工作能力期间,无论在住院治疗或在家康复都可得到赔付。团体意外险的津贴是住院津贴,一般是100元一天,3天免赔,最长不超过180天(合同约定),只补贴住院期间费用。往往伤筋动骨的工伤住院治疗时间7-10天,出院后的康复期长达3-5个月,这笔费用也是雇主不能承受之重。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3、伤残评定标准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采用社保工伤的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法医学会于2013年6月8日联合发布,2014年1月1日执行,等级从1级到10级,赔偿为对应保额的100%到10%,10级281项。
由此表可以对比出,从第二级到第十级团体人身意外险伤亡责任限额的赔付比例较高,特别是从第五级到第十级两者伤亡责任限额的赔付比例差距很大,企业主要特别注意。
举个栗子,一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导致胸部损伤4根肋骨骨折,后康复无功能障碍,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评定为10级伤残,若团意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额是30万,则该员工可获得3万伤残赔付。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评定为10级伤残,若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额是30万,则该员工可获得3000伤残赔付。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责任为工作时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职业病、误工费等;而团体意外仅对意外伤害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险仅保障员工工作时间所发生的意外,如果企业想为员工买24小时的保险,可附加24小时扩展条款。
雇主责任险是客户将根据劳动法要对员工所负责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属于员工的基本保障,赔款将直接支付给企业;而团体意外则为员工的福利,因为发生风险之后,员工既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还可以向企业所要赔付。 费率有所不同。一般雇主责任险的费率要低一点。
意外伤害保险是为应对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引致身故或残疾的风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可以减轻其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收入减少的压力;意外身故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可以应付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突然增加的费用,维持日常生活水平。因此,意外伤害保险可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保障。在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外,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还可以向单位要求其他的赔偿金、怃恤金或救济金。
雇主责任保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员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其客观上还起到保障雇主权益的作用,因此许多国家立法强制实施雇主责任保险。如果雇员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雇主对此负有法律责任,则雇主应当赔偿员工的损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雇主或者想逃避责任,或者无力支付赔偿,或者双方协商不成,雇员的权益常常得不到完全的保护,有时不得不诉诸法庭。出于对个人和劳工利益的保护,法庭判决往往较多考虑雇员一方,由此雇主不仅要支付有关医疗、抚恤、善后费用,而且还要负担诉讼费用。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把雇主承担有关责任的费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稳定企业经营,保障雇主免受纠纷困扰、支出额外费用,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从根本上讲,雇主责任保险保障的是雇主,由保险公司替代雇主向雇员支付赔偿金,使雇主免于向雇员支付赔偿金。
知识点扩展
国内主要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社保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2、意外险的伤残等级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3、雇主责任险的伤残等级标准:一般采用社保工伤的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4、交通事故适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车险用的较多;
注意,伤残等级是一回事,赔付金额是一回事,同样的事故,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可能不一样,赔付金额也可能不一样。多少级赔付多少金额,注意要看各个标准里的表述;尤其商业保险,各公司的给付比例还有许多不一样的。
结语
团体意外险可以相当于一种福利,是公司帮员工出钱买了一份保险。雇主责任险实际上是给公司给自己买的保险,保护公司的利益的。
其实对企业而言,两者各有所长,但是选择团体意外的企业需面临员工再次要求赔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