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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咨询人:何小姐时间:2017-04-28 10:07:45浏览量:3197
1.请问员工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是不是要完全遵医嘱?但目前很多医生会随意开医嘱,企业该如何避免小病大养呢? 2.员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在社保局工伤认定未反馈认定结果前,是否可参照病假工资发放?待认定后补足?另工伤医疗期有全勤奖的吗?


1、司法实践中,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有“鉴定截止论”、“复工截止论”和“建议截止论”三种观点,一般是三种方法结合使用,哪个先到期就采用哪个。但是,由于人的趋利天性,很多员工不会主动去提前鉴定或复工上班,所以,就导致实际中以“建议截止论”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比较多,也就是以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为认定标准了。如果担心员工小伤大养,可以在有合理理由认为员工已经康复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到其他医院复诊,以确定员工的康复情况;2、工伤未认定前,在员工持有合法有效的病假证明时,可以先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但需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告知员工,如果工伤认定下来,公司将按工伤待遇标准补足剩余部分工资,以避免员工产生负面情绪;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正常出勤时间内获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所以,我们倾向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包括全勤奖。

回复时间:2017-05-06 12:18:44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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