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__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  女职工权益  > 正文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时间:2015-08-15 12:53:35浏览量:3298
摘要:中劳薪便字381号,1965年9月10日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1965年9月10日 (65)中劳薪便字381号)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第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

  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本文章链接地址:复制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