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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5月26日电 今天上午,随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陆卫审判长在该院第一法庭敲落法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诉其原总经理王茁劳动合同纠纷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42355.17元。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家化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的《责令改正的决定》,该决定指出: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与相关企业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且未对外披露。为此,上海家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3月11日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海家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 2014年5月12日,上海家化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认为王茁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审议并通过关于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及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王茁董事职务的议案。次日,上海家化即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王茁的劳动合同。由此,直接引发了上海家化与王茁之间的劳动争议纷争。 之后,王茁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6月24日的工资72660元。2014年8月4日,虹口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王茁要求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请求予以支持;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工资42355.17元。 上海家化不服仲裁裁决,向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上海家化与王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应恢复劳动关系。 第一,上海家化以王茁具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之行为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上海家化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是由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并无证据可予证明。至于上海家化在审理中补充的关于王茁参与私分小金库等一节,上海家化没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王茁也予以否认,至今也未有相关部门对此予以认定。 第二,王茁自2012年12月18日起担任总经理一职,而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的决定》认定所涉时间段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历时5年3个月,涉及的关联交易绝大部分发生于2012年12月底前,而王茁任总经理的仅有7个月余,所以上海家化将公司产生内控问题的责任完全归咎于王茁一人失职,不尽合理。 第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上海家化2008年至2012年度关联交易披露信息违法,而王茁自2012年12月18日起才担任总经理,且此告知书并非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法成为证明王茁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对法院依法认定事实不具有拘束力。法院认为,上海家化作为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王茁存在严重违纪、失职行为事实的举证责任以及证明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上海家化对王茁存在《员工手册》所列可予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行为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依据现有证据亦无法认定王茁总经理工作中具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严重”违纪、失职行为,故上海家化以此为由与王茁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 再则,相较于董事会聘请进行企业管理为目的职业经理人形式的总经理,上海家化即使认为王茁不适合担任总经理职务,亦应遵照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调整王茁岗位。王茁亦坚决表示愿意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岗位,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能继续履行之客观情形,故上海家化认为在董事会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结束的意见,于法无据。 综上,上海家化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上海家化应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双方对于仲裁裁决认定的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工资金额为42355.17元,并无异议,法院予以照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张莹骅) ■连线法官■ 针对本案的劳动争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陆卫认为,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纪、失职等行为,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违法,需恢复劳动关系或给予劳动者赔偿金。即便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也应首先依法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不得简单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陆卫指出,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并不仅仅基于董事会的任免,还应当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上海5月26日电 今天上午,随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陆卫审判长在该院第一法庭敲落法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诉其原总经理王茁劳动合同纠纷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42355.17元。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家化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的《责令改正的决定》,该决定指出: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与相关企业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且未对外披露。为此,上海家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3月11日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海家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
2014年5月12日,上海家化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认为王茁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审议并通过关于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及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王茁董事职务的议案。次日,上海家化即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王茁的劳动合同。由此,直接引发了上海家化与王茁之间的劳动争议纷争。
之后,王茁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6月24日的工资72660元。2014年8月4日,虹口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王茁要求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请求予以支持;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工资42355.17元。
上海家化不服仲裁裁决,向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上海家化与王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应恢复劳动关系。
第一,上海家化以王茁具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之行为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上海家化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是由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并无证据可予证明。至于上海家化在审理中补充的关于王茁参与私分小金库等一节,上海家化没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王茁也予以否认,至今也未有相关部门对此予以认定。
第二,王茁自2012年12月18日起担任总经理一职,而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的决定》认定所涉时间段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历时5年3个月,涉及的关联交易绝大部分发生于2012年12月底前,而王茁任总经理的仅有7个月余,所以上海家化将公司产生内控问题的责任完全归咎于王茁一人失职,不尽合理。
第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上海家化2008年至2012年度关联交易披露信息违法,而王茁自2012年12月18日起才担任总经理,且此告知书并非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法成为证明王茁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对法院依法认定事实不具有拘束力。法院认为,上海家化作为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王茁存在严重违纪、失职行为事实的举证责任以及证明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上海家化对王茁存在《员工手册》所列可予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行为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依据现有证据亦无法认定王茁总经理工作中具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严重”违纪、失职行为,故上海家化以此为由与王茁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
再则,相较于董事会聘请进行企业管理为目的职业经理人形式的总经理,上海家化即使认为王茁不适合担任总经理职务,亦应遵照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调整王茁岗位。王茁亦坚决表示愿意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岗位,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能继续履行之客观情形,故上海家化认为在董事会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结束的意见,于法无据。
综上,上海家化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上海家化应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双方对于仲裁裁决认定的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工资金额为42355.17元,并无异议,法院予以照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张莹骅)
■连线法官■
针对本案的劳动争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陆卫认为,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纪、失职等行为,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违法,需恢复劳动关系或给予劳动者赔偿金。即便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也应首先依法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不得简单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陆卫指出,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并不仅仅基于董事会的任免,还应当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阔别上海家化一年之后,上海家化原总经理王茁终于拿到了重返家化的敲门砖。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家化解除王茁劳动合同证据不足,王茁可重返上海家化。虽然上海家化提请了上诉,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法律层面王茁已占据了一定优势。一审结果后,王茁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专访,采访中他表示无论何时、无论以什么身份都将回到上海家化,且会帮助上海家化将发展方向转向正轨。不过遗憾的是,如今的上海家化早已不是其老上司葛文耀的天下,王茁即便回归也只是名义上的重返,却难再有实质作为。 归心似箭 法院宣判王茁取得与上海家化劳动纠纷案件一审胜利后,王茁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的专访。在采访中王茁透露出了重返家化的无限信心。“上海虹口法院的判决是独立坚定、公平公正的,禁得起法理和历史的检验,我完全认同、充分尊重。我应该很快会回到家化的,短则一个月,最晚在今年9月。”而对于回去后的岗位,王茁更是称:“岗位还是充满想象的,可能是扫地员,也可能是董事长。” 虽然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因为不认同而提请了上讼,但是一只脚已经跨入胜利大门的王茁开始想象重回上海家化后的美好未来。在王茁看来,上海家化目前的管理者一味迷信跨国公司做法而脱离了地面,缺乏对中国文化的真正自觉与自信,因而必将削足适履,隔靴搔痒,以至于南辕北辙。 现实也正如王茁所说,上海家化早已不是去年的模样。去年6月,也就是上海家化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后的一个月,发布了5+1的品牌战略,聚焦并放大旗下各品牌优势,明确了四大核心竞争力和五大细分市场,放弃了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重点培育的双妹、玉泽、茶颜等品牌,并提出要在2018年实现120亿元的销售规模。 在日化行业投资人夏天看来,现任董事长谢文坚和原董事长葛文耀领导下的上海家化是两个理念完全不同的公司,葛文耀原来的思路是想让家化成为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奢侈的时尚集团;谢文坚是想让家化成为另一个宝洁,一家覆盖大众消费品的消费集团,双方走了不同的道路。 在王茁看来,这样的上海家化已经偏离了发展的正轨,为此他已开始做起了扭转局面的准备。“我正在为回到上海家化做准备,包括对上海家化未来正确发展方向的探讨、人事的安排等等。等二审判决出来之后,我会对外公布自己重回上海家化的打算和工作准备,也会等待一个时机将上海家化扭转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王茁最后重申:“葛总会在背后支持我,无论我做什么。” 王茁的上诉路 实际上,纵观王茁的职业生涯,与其老领导葛文耀一直保持着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联系。王茁原是上海家化的总经理,1997年便进入上海家化工作,是该公司原董事长葛文耀青睐的继任人选。2012年底,上海家化前任管理层与其控股股东平安信托的矛盾开始变得白热化。2013年3月以来,平安信托陆续接到上海家化内部员工举报,反映该集团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存在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个别高管涉嫌私分小金库资金、侵占公司和退休职工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涉案金额巨大,葛文耀因此被迫离职。 此后,“平安信托系”谢文坚走上上海家化董事长职务,2013年11月任职后,谢文坚开始对“葛文耀派系”的管理人员进行清除。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被清除的人员包括上海家化原总会计师兼财务总监丁逸菁、原研发部门总监李惠良、原电商团队中20余名高管,以及原总经理王茁。而王茁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被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直接引发了上海家化与王茁之间的劳动争议纷争。 在免除职务后,王茁一直愤愤不平,曾于去年要求劳动仲裁,并取得了胜利。而随后上海家化表示不服进行上诉,而在日前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上海家化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是由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并无证据可以证明,同时将该责任归咎于王茁一人不尽合理,王茁赢得了一审判决的胜利。而根据相关规定,二审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上海家化方面回应表示,该公司不接受此次判决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此次判决对该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荣誉的胜利 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律诉讼,王茁先后取得胜利,为终审的胜诉增添了多一份把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就王茁终审胜诉成为了可能,王茁在法律层面上将赢得自身荣誉和社会人士的同情。 但业内专家也进而表示,王茁的胜利也仅是法律层面的胜利,难体现在上海家化未来管理上。“即便王茁可以重返上海家化,可是上海家化又能给他什么职务?他又能在改朝换代的上海家化发挥什么作用呢?”在一位不具名业内人士看来,王茁执着走法律手段,是在坚持表明自己在任职上海家化期间的管理没有错误,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能重返家化,就更能为自己洗白。 相比王茁的执着,葛文耀现在已经摆脱了上海家化过去的岁月,开始了自己的新事业:创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希美资本,并携手中信资本、联新资本对本土日化品牌韩束进行首轮投资4亿元。 “就是因为战略的不认可才导致王茁的出局,而上海家化现任管理层绝不会让王茁重新回到家化,除非资本层面管理层发生彻底改变,葛文耀的投资基金做大后从平安方面收购股权,重新改变董事会,但上海家化目前平息了各种内部纠纷,各方面也不希望家化再出现一轮变动”,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而在谢文坚管理下的上海家化,也已在业绩方面有了平稳发展。数据显示,上海家化2014年营收53.35亿元,同比增长19.38%,净利润为8.98亿元,同比增长12.22%。2015年一季度该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分别增长18.52%和16.01%。(记者 钱瑜 赵秀静)(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在阔别上海家化一年之后,上海家化原总经理王茁终于拿到了重返家化的敲门砖。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家化解除王茁劳动合同证据不足,王茁可重返上海家化。虽然上海家化提请了上诉,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法律层面王茁已占据了一定优势。一审结果后,王茁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专访,采访中他表示无论何时、无论以什么身份都将回到上海家化,且会帮助上海家化将发展方向转向正轨。不过遗憾的是,如今的上海家化早已不是其老上司葛文耀的天下,王茁即便回归也只是名义上的重返,却难再有实质作为。
归心似箭
法院宣判王茁取得与上海家化劳动纠纷案件一审胜利后,王茁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的专访。在采访中王茁透露出了重返家化的无限信心。“上海虹口法院的判决是独立坚定、公平公正的,禁得起法理和历史的检验,我完全认同、充分尊重。我应该很快会回到家化的,短则一个月,最晚在今年9月。”而对于回去后的岗位,王茁更是称:“岗位还是充满想象的,可能是扫地员,也可能是董事长。”
虽然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因为不认同而提请了上讼,但是一只脚已经跨入胜利大门的王茁开始想象重回上海家化后的美好未来。在王茁看来,上海家化目前的管理者一味迷信跨国公司做法而脱离了地面,缺乏对中国文化的真正自觉与自信,因而必将削足适履,隔靴搔痒,以至于南辕北辙。
现实也正如王茁所说,上海家化早已不是去年的模样。去年6月,也就是上海家化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后的一个月,发布了5+1的品牌战略,聚焦并放大旗下各品牌优势,明确了四大核心竞争力和五大细分市场,放弃了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重点培育的双妹、玉泽、茶颜等品牌,并提出要在2018年实现120亿元的销售规模。
在日化行业投资人夏天看来,现任董事长谢文坚和原董事长葛文耀领导下的上海家化是两个理念完全不同的公司,葛文耀原来的思路是想让家化成为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奢侈的时尚集团;谢文坚是想让家化成为另一个宝洁,一家覆盖大众消费品的消费集团,双方走了不同的道路。
在王茁看来,这样的上海家化已经偏离了发展的正轨,为此他已开始做起了扭转局面的准备。“我正在为回到上海家化做准备,包括对上海家化未来正确发展方向的探讨、人事的安排等等。等二审判决出来之后,我会对外公布自己重回上海家化的打算和工作准备,也会等待一个时机将上海家化扭转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王茁最后重申:“葛总会在背后支持我,无论我做什么。”
王茁的上诉路
实际上,纵观王茁的职业生涯,与其老领导葛文耀一直保持着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联系。王茁原是上海家化的总经理,1997年便进入上海家化工作,是该公司原董事长葛文耀青睐的继任人选。2012年底,上海家化前任管理层与其控股股东平安信托的矛盾开始变得白热化。2013年3月以来,平安信托陆续接到上海家化内部员工举报,反映该集团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存在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个别高管涉嫌私分小金库资金、侵占公司和退休职工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涉案金额巨大,葛文耀因此被迫离职。
此后,“平安信托系”谢文坚走上上海家化董事长职务,2013年11月任职后,谢文坚开始对“葛文耀派系”的管理人员进行清除。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被清除的人员包括上海家化原总会计师兼财务总监丁逸菁、原研发部门总监李惠良、原电商团队中20余名高管,以及原总经理王茁。而王茁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被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直接引发了上海家化与王茁之间的劳动争议纷争。
在免除职务后,王茁一直愤愤不平,曾于去年要求劳动仲裁,并取得了胜利。而随后上海家化表示不服进行上诉,而在日前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上海家化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等三项重大缺陷是由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并无证据可以证明,同时将该责任归咎于王茁一人不尽合理,王茁赢得了一审判决的胜利。而根据相关规定,二审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上海家化方面回应表示,该公司不接受此次判决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此次判决对该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荣誉的胜利
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律诉讼,王茁先后取得胜利,为终审的胜诉增添了多一份把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就王茁终审胜诉成为了可能,王茁在法律层面上将赢得自身荣誉和社会人士的同情。
但业内专家也进而表示,王茁的胜利也仅是法律层面的胜利,难体现在上海家化未来管理上。“即便王茁可以重返上海家化,可是上海家化又能给他什么职务?他又能在改朝换代的上海家化发挥什么作用呢?”在一位不具名业内人士看来,王茁执着走法律手段,是在坚持表明自己在任职上海家化期间的管理没有错误,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能重返家化,就更能为自己洗白。
相比王茁的执着,葛文耀现在已经摆脱了上海家化过去的岁月,开始了自己的新事业:创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希美资本,并携手中信资本、联新资本对本土日化品牌韩束进行首轮投资4亿元。
“就是因为战略的不认可才导致王茁的出局,而上海家化现任管理层绝不会让王茁重新回到家化,除非资本层面管理层发生彻底改变,葛文耀的投资基金做大后从平安方面收购股权,重新改变董事会,但上海家化目前平息了各种内部纠纷,各方面也不希望家化再出现一轮变动”,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而在谢文坚管理下的上海家化,也已在业绩方面有了平稳发展。数据显示,上海家化2014年营收53.35亿元,同比增长19.38%,净利润为8.98亿元,同比增长12.22%。2015年一季度该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分别增长18.52%和16.01%。(记者 钱瑜 赵秀静)(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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