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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把法律当作最后救济手段之得失 2016-05-02

一个国家和社会若缺失了人们可以感受到的规制、个人对其行为的确定预期,而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叫的受关注,这是文明的倒退、人类的退化。

    无救济则无权利 2016-05-02

法谚说:“无救济则无权利”。笔者在人民法院工作十多年了,特别是从事立案工作之后,经常遇到当事人手持一些实体法律,申请法院这样或者那样,但是法院工作人员都不知道怎么操作,要么拒绝其申请,要么引导进入可以操作的诉讼程序,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出...

    权利,救济——从“无救济即无权利”探讨我国的法律救济制度 2016-05-02

“无救济即无权利”,就是说只有当权利被侵害时能够获得足够、及时、公正的法律救济和赔偿时,权利才真正成为其权利。

    法律的意义模糊及其救济方法 2016-05-02

法律的统一性、明确性和规范性,不能放任法律意义的模糊,因此,寻求法律意义的明晰和确定,是法律人必须完成的使命。

    司法如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6-05-01

在这个司法功能得到日益重视的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现代司法理念——“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胫而走,广为使用,被社会大众寄予厚望。

    习近平: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2016-05-01

习近平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从“无救济则无权利”谈起 2016-05-01

权利自始就是与救济紧密相联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现代国家,救济总是与司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公民的某一权利在受到侵犯之后,只有可以诉诸司法裁判机构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该权利的存在才能具有法律上意义。

    论穷尽法律规则 2016-05-01

“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两者在适用的优先性上所遵循的一个原则。即有规则依规则,无规则适用原则。另一个原则是“法律原则不得径行适用,除非旨在实现个案正义”。穷尽法律规则可以称得上是解决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冲突的一个方案,也可以作...

    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 2016-05-01

一方面,实践中确实存在“实在法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的情形,法官没有拒绝裁判的权力,因此必须援引法律原则弥补漏洞,进行个案裁判。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可能带来的恣意裁判和借法律之名干预社会生活将会对法...

    在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律师——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 2016-04-27

如果说,根据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一书的描述和分析,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3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家发挥了更多的主导作用,那么,展望中国律师业以及中国法治的未来,毫无疑问,中国律师无疑会成为其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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