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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正确理解“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18-02-22

海淀法院经审理,确认本案的争议标的应为给付货币,应以接收货币一方(即原告某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海淀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被告某医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的解析——重庆荣昌法院裁定刁某诉卢某等合同... 2018-02-22

在今后的合同纠纷管辖争议中,将不再先入为主地根据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判断合同性质,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判断当事人争议标的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管辖地点。

    接受货币方所在地并不是当然的合同履行地 2018-02-22

杨某与湖南省冷水江市某煤矿长期有业务往来,双方约定的货到付款,历来惯例也是杨某将材料送至被告处后验收结算,属于即买即卖即结的形式,应当认定合同履行地为冷水江市。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 接收货币方有管辖权 2018-02-22

原告、被告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第六条已明确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为“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处理,依法在未违约方地点起诉”。根据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的这一约定,协议管辖的法院是明确的,实际上即为先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应满足何种条件? 2018-02-01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信托投资中关于合伙企业“减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2018-01-29

《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的规定散见于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九条。当公司未全面履行减资程序而向股东返还出资款项金额巨大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被认定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 2018-01-29

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在缔约双方已进行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商主体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显然有碍于商事交易的安全性。

    认缴出资百年后到位、股东哈哈笑;公司无力偿债、债权人欲哭无泪|有办法啦!认... 2018-01-27

股东为逃避承担责任,通过修订章程延迟缴纳出资时间,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损害债权人利益,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的认缴期限加速到期,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何调查收集抽逃出资的证据 2018-01-27

对于新公司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公司,由于当时是注册资本实缴制,大量的民营企业都存在验资后立即抽逃出资的情形。因此对于新公司法实施前成立的公司系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有必要去调查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股东会为何无权选举董事长 2018-01-25

对于公司来说,公司的章程是约束公司运作的自治规范,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红白蓝公司的初始章程及现行章程均对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这一事项进行了规定,但本案的15名原告仅是通过召开股东会来决定董事长的更换,显然不符合其公司的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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