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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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典型性劳动关系的认定 2016-11-13
建筑企业、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对该问题做了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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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重劳动关系之司法判定 2016-09-19
多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期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的均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用工关系。多重劳动关系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劳动者必须为同一人;二是用人单位必须是不同的法律主体,而非一个系另一个单位的分支机构;三是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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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意: 确认劳动关系核心要件之一 2016-09-18
由这两个案例可以引出诸多有意义的思考,限于篇幅和工作性质,我们仅讨论一个问题,即工伤保险制度中作为工伤认定前提的劳动关系争议,是否一定要通过繁琐的仲裁、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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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区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2016-09-10
传统的主体资格、人身依附关系和业务组成三个标准不足以区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而应当采取固定性标准,从工作量是否固定、工作时间是否固定和工作报酬是否固定三个方面进行考察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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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包雇员与发包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2016-09-10
本案从形式上看,A饲料公司将其装卸业务发包给了案外人张某,双方签订了《装卸协议》,胡某作为装卸工,貌似应是张某的雇员,而非A饲料公司的员工,而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A饲料公司与胡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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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一则案例,看双重劳动关系在工伤获赔中的关键性 2016-08-15
实务中,员工与两个企业同时建立用工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用工形式能否被认定为双重劳动关系,对于员工在遭受工伤或工亡事故时,其认定结果尤为重要,毕竟,这决定着员工能否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尚无统一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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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 能否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2016-07-09
王某某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本案的判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见,因此入选合肥市2015年度十大经典案例。用人单位在“热衷”使用实习学生的同时,应尽到单位的用工责任,否则只能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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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立法的反思 2016-06-21
《劳动合同法》应将事实劳动关系直接纳入其调整范围,不强调事实劳动关系向劳动法律关系的强制转化,而是规定一套事实劳动关系的履行规则,直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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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议法定退休年龄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判断中的标准作用 2016-06-12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工作的,是以劳务关系对待,还是按劳动关系对待?引发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不一致。笔者认为,应当分情形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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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上班,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三人谈 2016-05-27
2012年3月12日及3月13日,江西法院网分别发表了广昌县人民法院姜祖伟同志《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上班,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和吉水县人民法院邓志勇同志《也谈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上班,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文章,笔者以为其证明观点的理由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