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适用范围不明确
咨询人:宋子凡时间:2024-07-05 19:49:28浏览量:541
本人上月从旧单位离职,但因为在旧单位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目前企业生效竞业限制协议,要求我不得在座椅行业从事工作,但旧单位从事汽车座椅机构件开发,新单位从事汽车座椅骨架开发,属于座椅的不同子系统,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要求旧单位接触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我到新单位入职,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内容确定。根据您的描述,一般来看,您准备入职的新单位是与您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您入职新单位很大概率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您需慎重考虑。
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除非双方协商解除,或对方超过3个月没有支付您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您是很难单方要求公司解除该协议的。
回复时间:2024-07-08 13:34:55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