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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

咨询人:张洁时间:2018-01-23 09:20:40浏览量:3311
你好,我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两年一次,截至2017.12.31签了5次合同,满10年。现在劳务公司新成立了另一个公司,要求我不能签原来的劳务公司,必须更换。用工单位还是原来的岗位,工资正常晋档。 我想咨询一下,我2017.12.31的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了,是不是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金是用工单位承担还是劳务公司承担?如果不给,让我签新的劳务公司了,对我以后的保险有没有影响?


2017.12.3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话,应当由用人单位劳务公司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新的劳务公司依法为您缴纳社保,那么对您以后的保险没有影响的。

回复时间:2018-01-25 21:42:06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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