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__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 正文

全职员工转兼职员工

咨询人:贺小姐时间:2017-08-25 16:15:33浏览量:7079
全职员工7月初写了离职申请书申请7月31日正式离职后,经双方协商员工同意8月1日开始回来做兼职员工。这样转换需要怎么操作比较规范?需要写什么声明吗?声明全职的劳动合同作废,还是直接签兼职合同,按新入职兼职员工操作呢?


如果员工提交有书面辞职申请书的话,离职的问题就基本没有什么风险了。关于兼职的入职方面,这个是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公司之所以用兼职的用工形式,应该是想要规避劳动关系的,但能否规避劳动关系,要看贵公司在兼职的用工方面如何设计的。从法律上来说,用工只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劳动关系,但非全日制用工下公司的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一些),没有兼职一说的。所以,贵公司如果要规避劳动关系,最好对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尽可能达到贵公司想要的效果。

回复时间:2017-08-26 21:26:41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上一条:咨询
下一条:咨询
本文章链接地址:复制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