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工资
咨询人:李时间:2017-08-10 15:20:05浏览量:3551
转正工资一定要与试用期工资有区别吗?公司签的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签订的,无明确说明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是签一年的。但实际工资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入职时有告知试用期一个月结束后无薪资变化,只有半年后通过考核才有加薪的,这样合法吗?
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目前的操作方法相当于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相同,半年后再根据工作表现加薪。所以,公司的做法是不违法的。
回复时间:2017-08-12 19:23:37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