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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人:陈先生时间:2016-12-01 11:13:32浏览量:3571
员工手册里说一年累计3天旷工公司给予解除合同,可我请假不被批的只有一天半假,有其余的都有书面请假条是领导同意批的,有没来的急写请假条的都以打电话通知领导同意后补上去的。可公司以此为由说我一年累计超过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除该1.5天未请假外,其他都是履行了请假手续的话;或者有证据证明其他请假公司都未按旷工处理,比如没有按旷工的规定扣款,没有按旷工的规定给予警告处分等,那么,公司就是违法解雇。

回复时间:2016-12-01 12:45:33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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