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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咨询人:MISS li时间:2016-07-04 13:59:52浏览量:2958
我是15年5月份进入公司的,试用期口头协议说2个月,试用期后交金,但是一直没有交金,16年1月份,分到园区工资两个老板对半发,是2个老板,16年3月份签了合同,是另外一个老板,到16年6月份,公司还是没有交金,我想问下,我现在这样的情况,可否去劳动仲裁没有签协议的双倍工资 交金补偿。还有我们公司现在一直都是发工资压了一个月,假如七月份的工资要八月二十号之后才发,我们公司也没有国定假期。这个有违规的吗?如何申请补偿问题


2016年3月份之前未签劳动合同期间,未过时效的部分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法律没有“交金补偿”这个说法的,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者以未缴社保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7月份工资8月份发也算正常,实践中很多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不算违法的。法定节假日工作是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如果没有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如果您要维权,社保问题向社保中心投诉,其他问题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2016-07-04 23:05:24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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