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有无经济补偿
咨询人:蔡雯静时间:2016-06-07 17:53:02浏览量:3166
公司裁员,无提前告知,人资当天直接安排面谈,并被告知工资结算到本月30号,离职原因为个人因素,并威胁如不签离职单,那本月工资也将无法弄支付,而且扬言上海只是分公司,而且账面上无资金,总部在北京,不会理会上海裁员问题。我们签的合同是上海分公司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根据您的描述,公司是违法解除无疑,如果你们不签离职单或其他诸如辞职书或协议书等,将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话,不出意外的话,从裁决或判决上,你们是可以拿到胜诉裁判文书的。但是,人资说的也有一定道理,胜诉的裁判文书拿到了,执行难的问题就出现了!如果上海分公司帐面一直没有资金,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北京总公司的财产。当然了,如果北京部公司有财产,而且你们能够提供相应财产信息的话,那么法院还是能够执行到北京总公司的财产的,大家的赔偿款也还是能拿到的,只是时间相对稍微久一点。
回复时间:2016-06-07 21:39:19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