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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以未达到公司要求辞退可以要求补偿么

咨询人:Candy时间:2015-11-25 22:46:19浏览量:3616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目前在试用期,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过了一两个星期被要求签订补充协议,这里面涉及到了公司业绩提成,如公司规定试用期间须引荐75人,否则提成只能发放50%,而实际上完成了71人(自己记录),而公司记录为56人,公司以未达到要求被辞退,请问这样合法么,后面签订的补充协议提成制度是否妥当?或者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公司以此为由辞退你是违法的。补充协议提成制度虽有不妥,但双方已经签字,协议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2015-11-26 22:03:18    回复律师:段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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