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
咨询人:凌时间:2016-11-30 09:51:21浏览量:3502
我是一家台资物流公司海外市场部副经理,与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月薪2000元,实际工资1.8万元,其中1.5万元现金发放。进公司被要求签下竞业禁止协议,时限为离职后2年,每月公司支付我100元。没有约定如果我违约,赔偿公司多少。我手上的合作客服,一部分是我进该台资公司就已经联系的,且我现在所有的客户都是行业协会成员单位,信息公开。我想问,该公司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否不合理,对我离职后存在限制吗?
您的该份竞业限制协议是不合理的,但是有效的,离职后您应当遵守其中合法的约定。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约定过低的问题,可以要求法院调整。如果您能够证明您的实际收入是1.8万元的话,对数额调整会更有利。
回复时间:2016-11-30 09:59:21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