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__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 正文

写了辞职报告还不放人

咨询人:严伟婷时间:2016-11-02 14:19:00浏览量:3549
我儿子单位没有帮他缴公积金,他写了辞职报告,单位还是设有放他,单位说要等单位招到人才放他,这样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话,是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公司辞职的,30天到期后,无论公司是否同意,都可以走人的;实际中呢,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话,也可以走人,但是属于违法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把工作交接好,没有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话,也影响不大的。

回复时间:2016-11-02 23:09:08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本文章链接地址:复制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