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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应对职业病处理过程中的用工风险

文章来源: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作者:马顺时间:2016-12-22 21:37:00浏览量:2219
摘要:《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案例:甲公司在职业病体检中有发现员工李某一个关键指标项目未合格,体检医院要求复查,现正在安排该员工复查。第一次体检结果出来后,甲公司就与李某沟通过调岗,但员工本人坚决不同意。现在面对该公司遇到两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1、如复查后结果不合格,且员工仍不愿意调岗,甲公司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对甲公司有什么风险?

  2、如复查后结果不合格,但员工同意调岗,调岗后一定时间内是是否还需再做职业病体检?如调岗后体检结果不达标,此时员工提出离职,对甲公司又有什么风险?

  律师解答:

  1、如复查后结果不合格,且员工仍不愿意调岗,甲公司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对甲公司有什么风险?

  如何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若为疑似职业病,则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或鉴定后才能最终确认是否为职业病,同时在岗期间发现有不合格情况员工必须调离岗位,甲公司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被发现员工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后,与其协商变更工作岗位,是依法有据的,因为在《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但具体的岗位调整应当慎重,即应按法律规定妥善安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理变更。这种变更的合理性既要考虑岗位的变更与劳动者身体状况是否相适应,同时也要考虑其劳动报酬的调整是否合理。

  对甲公司的风险,若甲公司继续安排身体检查不合格员工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2、如复查后结果不合格,但员工同意调岗,调岗后一定时间内是否还需再做职业病体检?如调岗后体检结果不达标,此时员工提出离职,对公司又有什么风险?

  调岗后若从事的任然为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则任然需要根据其岗位性质进行职业病检查。

  如调岗后体检结果不达标,此时员工提出离职,对甲公司的风险:员工离职以后员工自己任然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49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经检查,确属于你从事原工作时发生的职业病,那么一切后果都应由原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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