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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的暗黑人生

文章来源:洪流法眼作者:洪流时间:2016-04-04 13:51:53浏览量:1792
摘要:做律师做的久了,就开始条件反射地预设立场,先把人和事都想的很坏,然后再一点点往不变坏的方向去努力。

  刚入道做律师时,没有师傅带,就自己一个人去揣摩,给客户改合同,四平八稳客观公正地改,如果对方违约了该咋办,如果自己的客户违约了该咋办。这样的合同就被客户吐槽,说洪律师我花钱请你给我改合同,你改出来的合同对我自己没啥好处,那我这钱不是白花了?一想客户说的很对,开始改变做事情的立场,把自己客户违约的情形拉掉。然后客户又说洪律师你改的合同太平安和谐了,万一对方又发生什么什么情况我该咋办?一想客户说的也对,开始设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对自己客户不利的情形,并都将之写进合同中去。

  做律师做的久了,就开始条件反射地预设立场,先把人和事都想的很坏,然后再一点点往不变坏的方向去努力。

  比如两口子要结婚,其中一方来咨询律师有关财产的问题,那么好的律师就得先把对方想的很坏,万一对方出轨咋办,万一对方有其他问题咋办,然后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给自己的客户设计相关协议或者教授客户该怎么办;再比如几个好哥们儿志同道合开公司,大家合起来请了个律师来做法律顾问,然后这个好律师就告诉几个好哥们该如何签订书面的合作协议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防其中一方或几方违约,几个好好的哥们儿就会被律师的话说得凉飕飕的;再比如当事人进局子了,家属哭哭啼啼来找律师,希望能捞人,哪怕不惜代价,好律师就会告诉他们,按照大中华刑律当判几年到几年,捞人的希望大概有多少,我们会尽力去努力但绝不保证能做到你希望的结果云云。

  当然也有一些德行差的律师会看菜下饭,捡当事人喜欢听的话说,满嘴跑火车,胸脯拍的啪啪响,先收够了律师费再说,至于案件的结局则顺其自然,结局好了那是律师的功劳,结局坏了那是天灾人祸,我律师也没办法。这样的律师让当事人遇到一个就郁闷一生,把全世界所有的律师都恨进骨子里去。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生病,要治病就分两步,为了避免生病可以用预防措施,生病了到医院让医生诊断开药打针动刀那是治疗。当事人请律师无非也出于这两种需求,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而请律师出谋划策、起草合同、厘定章程,此为预防;一旦有纠纷了请律师帮打官司,此为治病。从这个角度看律师,其与医生具有共同的本质属性,都是“治病救人”。而既然是病,就总有医不好的,既然要治病,就总要弄明白病的成因并做好预防措施,这就是律师为啥总喜欢把人和事都往坏里想的根本原因。

  孟子曾曰过人之初性本善,但在律师们看来这纯粹是瞎掰,尤其是在社会成员高度快速流动的当今社会,所有的人都是良心大大地坏了的。大伙儿看看街上老老实实等在斑马线前的机动车,和满大街乱窜的行人和电瓶车吧。为啥机动车更遵守规矩?为啥行人和电瓶车视红绿灯为无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机动车身上有名字,有牌照,违规了就会被处罚,而行人和电瓶车却不那么容易被警察抓住,警察抓住了也挠头,罚起来很不容易。如果机动车身上没名字、没牌照,你看看会有几个老老实实等在斑马线前?君不见路上经常跑超速的车子,要么是套牌的,要么是无牌的?

  律师们都更坚信无规矩不成方圆,无五音难正六律,相信这个世界就是从黑暗的混沌中被盘古用斧头开出来,将轻盈的上升为天,将浑浊的下沉为地。

  律师们把人和事都想得很坏,然后连带着自己也遭了罪。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就不太想结婚;做借贷业务的律师就不愿借钱给别人;搞刑事辩护的律师就胆子越来越小,往往身上带着好几个手机;搞兼并收购的律师就不愿意去做投资和创业;律师们珍惜自己手下的每一个签字,不看清内容绝不轻易下笔,哪怕是一张日常消费的账单;律师们坐飞机习惯了买保险,买东西喜欢看标签和说明,年纪大了喜欢立遗嘱。

  律师们在日常生活中和人交往也常常不惹人待见。律师嘴贫,往往习惯了在嘴上讨便宜,常常得理不让人、不得理也不让人;律师看惯了太多的人情世故,好比肿瘤医院的医生习惯了在病人家属的嚎啕大哭中默默地点燃一支香烟,当哭之时律师们不一定哭得出来,该笑的时候也会忧心忡忡满脸账单;律师习惯了跟人讲权利和义务,对于歃血为盟义结金兰之举往往不屑一顾。

  律师们习惯了怀疑一切,总想透过所有的现象去揭露本质,在自己的黑暗人生里满世界找证据,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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