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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咨询人:一念时间:2018-05-05 14:20:32浏览量:2461
您好,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0年,但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我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单位所要双倍工资吗?如果可以从什么时候开始要,到什么时候终止。谢谢!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同于未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与您签订有劳动合同且目前仍在期限内,则您无权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曾经与您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到期后没有续签,且到期日期距今已经超过2年,则时效已全部超过,您即使主张,基本也不会得到仲裁的支持。

回复时间:2018-05-05 16:49:55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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