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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

咨询人:凌静时间:2017-11-24 18:09:12浏览量:2851
事件的时间:2017年11月8日18:00左右,公司领导宋总、人事小晏一起在小会议室,提出让我离职意思,并已经找到相关的人员第二天来接手我的工作,给的理由是我的工作没有效率,提供报表的时间过长等等。 过程:提出让我离职 结果:我同意离职 争议的焦点: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预计要赔偿我10万元(详见计算表格),现在公司想减少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达到少给不给的目的。我想知道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据我所知,公司想要扣除原来由公司承担的上海每月的房租5800元/月元(10万-5800元*11个月=36000),只想赔偿我36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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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计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额为10万元,这个数据从哪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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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11-24 21:51:54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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